凤凰名都
新盘
访问人数:7946团购人数:7评论:0我要评论 |查看评论
周边楼盘推荐
  • 物业类别:住宅、
  • 项目区位:新乡卫滨区
  • 项目特色:新乡市首席中央生活区
  • 建筑类型:多层、高层、
  • 装修状况:毛坯
  • 项目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解放路与中同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 交通状况:1路、12路、23路、67路
  • 投资商: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房时间
  • 开发商: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容积率:4.5
  • 物业费
  • 绿化率:30 %
  • 总建筑面积:203730 平方米
  • 物业公司
  • 预售许可证:办理中或收集中… [更多楼盘预售信息>>]
  • 楼市网服务热线:18639005110
视频欣赏
凤凰名都详细介绍
  • 项目概况
  • 项目简介
  • 项目五证
  • 社区配套
  • 周边配套
  • 交房标准
  • 相关信息
  • ·项目名称:凤凰名都
  • ·项目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解放路与中同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 ·开发单位: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形态:多层、高层、
  • ·物业类型:住宅、
  • ·主宣传语:新乡市首席中央生活区
  • ·规划设计:
  • ·建筑单位:
  • ·监理单位:
  • ·总占地面积:58 亩
  • ·总建筑面积:203730 平方米
  • ·绿化率:
  • ·容积率:4.5
  • ·主力户型:34-139㎡
  • ·物业管理:
  • ·收费标准:
凤凰名都由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紧邻新乡市繁华中心——平原路商圈,总占地38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730平方米。项目涵盖商业、住宅、公寓等多种业态,其中商业17900平方米,住宅104550平方米。 
凤凰名都对园林规划、建筑设计、景观风格全面苛求,倾情打造原味英伦风情和高贵气质;六栋高层倚绿景巧妙布局,阔景花园,宽楼间距,沉稳内敛中透出通透大气;多种户型足以满足各方才俊的生活所需。建成后必将成为新乡市首席中央生活区。 
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是新乡市卫滨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现准备开发中同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司投资人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10名,我公司本着优质生活建造者的开发理念为新乡市打造高品质的楼盘,提升城市品位。 
新乡首席时尚特色美食天地,凤凰名都•食尚天街, 汹涌人气,美食魅力势不可挡,6米挑高大堂,临街美食旺铺,开启财富新食代!两大核心商圈,影响力辐射全城,34-139㎡个性空间,可自由分割组合,99%的超高实用率,稳赚未来!
  • ·国有土地使用证:资料整理中...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红黄蓝幼儿园 人民路小学 铁一小 铁一中 解一小 二十二中 中心医院 口腔医院 新华医院 第一人民医院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广发银行 建设银行 新玛特 胖东来丹 尼斯百货 平原商场 四季青海宁皮革城 二百货 百货大楼 温州商业街 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 豪客来 隆兴肥牛 KFC 卫滨区政府 新乡市房产交易大厅
毛坯
优惠信息
    价格档案
    日期价格说明
    团购信息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
    • 高先生3室120~160㎡2015-08-21
    • 高先生3室120~160㎡2015-08-21
    • 高先生3室120~160㎡2015-08-21
    凤凰名都图片欣赏
    效果图欣赏



      • 意向楼盘:意向户型:
      • 意向面积:意向房款:
      • 您的姓名:性    别:
      • 联系电话:您的QQ号:
      • 详细要求:(500字以内) 验证码:看不清?点一下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⑧.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⑨.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⑩.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